令人震惊的检察官升迁与冤屈的真相
近日,关于错案追责的问题引发了激烈讨论,不再是单纯的口号。在这一背景下,侯志远律师在个人微信公号上以及资深媒体人陆火的评论中揭露了检察官朱学珍的升迁,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因为朱学珍竟是导致张志超冤屈的责任人。事情要追溯到2005年,当年1月10日,山东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园内失踪,经过一个月的搜寻后,遗体在男厕被发现。根据警方的调查,时年仅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被指控强奸并杀害了该女生,最终在2006年3月被判终身监禁。
经过六年的沉默,2011年,张志超在与母亲会面时首次向母亲喊冤,称自己受到刑讯逼供。随后,代理律师介入调查,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包括关键证据的缺失和不利证据的隐匿,甚至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物颜色与实际不符等情况。此后,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案件于2017年获得再审,经历了多次延期。直至2019年12月5日,案件在淄博中院开庭,检方对此提出疑罪从无的辩护。然而,法院并未当场作出判决。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院终于宣判张志超无罪。
在监狱中,张志超失去了宝贵的青春岁月,15年里,他的亲人相继去世,包括他的爷爷、奶奶和父亲。尽管最终获得无罪判决,但被剥夺的15年人生无法弥补,家庭的破碎和社会的脱节形成了对他无形的伤害。更令人震惊的是,作为此案关键责任人的朱学珍,曾作为出庭公诉人,拥有四份能够证明张志超无辜的证据,这些证据却被她故意隐匿,使得一个未成年的少年被错误推向检控席。朱学珍的所作所为明显不仅是办案失误,实则是利用法律手段迫害无辜。
而荒诞的是,尽管2022年对该案10名检察人员进行了处分,但朱学珍并未受到降级或解职,而是仅仅受到党内的警告。惊人的发展是在四年后,朱学珍竟被任命为郯城县检察院副院长,这暴露出对于“错案终身追责”的信誓旦旦的背叛。国家检察院曾强调追责是真正的纠错,但在临沂的司法环境中,这条原则似乎被彻底抛弃。这样的升迁意味着担当错误的司法人员不仅不受惩罚,反而得到更高的权力。这传递出极为消极的信号,形式化的内部追责毫无意义,制造冤案的代价几乎为零,制度面临着严峻的信任危机。
同时,朱学珍还参与了另一起引发广泛争议的“二苏”杀人案,该案经历了多次审理,辩护律师对此提出质疑未获支持,案件背景同样充满悬疑。这使得公众对她的司法公正性产生了更大的怀疑。总之,如果冤屈案件的制造者依然顺利升迁,那司法公正的承诺无疑将如同海市蜃楼般遥不可及。